擊 鼓 申 冤

 

林時是明朝永樂年間的進士,原本在刑部衙門

裏做官,後來為了宮門懸掛册籍的事,受了牽

連,被關進牢裏,照例應該派到北京去做苦工

。林時那時有個七歲大的女兒,叫林淑圓,聽

到這個消息以後,就跑到通政院敲打登聞鼓,

訴說父親的冤屈。那時仁宗皇帝正在南京治理

國事,見她這樣小的年紀能有這樣的孝心,也

覺得她可憐,所以不僅命人給她飯吃,同時又

下令免她父親林時的罪。

 

後來她父親到陝西去上任,她也跟了去,母親

王氏不幸在此時生了病,吃了各種藥,都沒有

效驗。那時林淑圓已經有十二歲了,她想起古

時候的人割股餵親的故事,便在暗中割了自己

左臂的肉,煮在粥裏奉給母親吃,果然母親的

病就好了。後來林淑圓長大以後,嫁給在西安

做左衛指揮使的費銘,過著幸福的生活,去世

的時候是八十多歲的高齡,可謂是壽終正寢。

 

 

古人說過: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

,孝之始也。」故事中主角割肉餵親在古代

醫藥技術不發達的情況下,是迫不得已的行為

,其純孝心行,早已跨越「不敢毀傷」的境界

,而是捨命為父母了。換做是你,在父母生病

的時候,你是不是也能竭盡所能的照顧父母親

,而毫無怨言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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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ktakhongkong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