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 身 葬 親

 

唐朝的蕭歷和他的妻子,因故在衙門裏過世
遺下了十六歲的女兒。孝順的蕭女於是帶
父母親的兩具靈柩,準備由水路運回故鄉
安葬。可是到了宣州的時候,因為付不起
資,被船夫趕下船。可憐的蕭女此時身無
文,再加上舉目無親,於是就臨時在江邊
起了茅蓬,掘了一個墓穴,作為暫時安放
柩之用。不久,蕭女孝行便在附近傳了開
,地方上的人,因為佩服她的孝行,就幫
造了一座屋子,並不時送些米穀和布帛接
她。可是當守喪三年期滿以後,她並沒有
此離去,仍然繼續穿著縗衣,留在原地為
母守喪。當地的人見她如此孝順,便有人
來向她求婚,可是她說:「我一心所希望
的,
就是能將父母親的靈柩運回北方故鄉去
,如
果有人能幫我達成心願,我才願意嫁給
他。」

恰巧那時有個辭官歸隱的楊含路經此地,知

道了這件事,就幫她完成了心願。而後來蕭
也嫁給了楊含,過著幸福的生活。

 

生養、死葬是古人孝順父母親最基本的觀念
不管生活多麼艱苦,父母親過世以後,也
一定
要好好的安葬,所以在古時候,不時可
以聽見
身葬父的故事。再看看現在,大家的
生活都非
常富裕,可大家在忙著賺錢之餘,
卻反而忘了
該如何孝順父母親,是不是應該
坐下來好好反
省一下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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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ktakhongkong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